国民幸福指数

反映国民生活质量的指标
国民幸福指数,是指反映国民生活质量和幸福程度的指标。1970年不丹国王首先提出国民幸福总值GNH的概念。它是针对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不能反映国民的生活质量,不能测度国民的幸福程度,不能反映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提出的。GNH这一指标体系包括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大方面。美国心理学家卡尼曼与普林斯顿大学艾伦·克鲁格从2006年起编制国民幸福指数。由四级指标体系构成:社会健康指数、社会福利指数、社会文明指数、生态环境指数。每一级指标体系中都由若干个指标构成,指数的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国民幸福指数的提出对于转变发展的观念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它不能完全表征和度量经济发展状况。
北京工商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季铸教授整理的概念。

意义

如果说GDP(国内生产总值)、GNP(国民生产总值)是衡量国富、民富的标准,那么 我们应该还需要一个衡量人的幸福快乐的标准。在国际社会,这个刚刚出现的标准叫GNH--Gross National Happiness(国民幸福总值),不同的人对幸福感的理解和诠释不同,比如市民某某说:“幸福就是工资再高一点,晚上少加班。”而职业经理人某某认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我要把公司做成一个世界品牌。”而专家认为,幸福感可以理解为满意感、快乐感和价值感的有机统一。
国民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