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

专供民用航空器活动的区域
民用机场,是指专供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1]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2]民用机场不包括临时机场和专用机场。[3]
中国航空交通体系由三大门户复合枢纽机场、八大区域性枢纽机场、十二大干线机场组成。[4]

级别

县级

大连长海是第一个县级民用机场,专门为民用建造的义乌是全国第二个县级民航站(机场为义乌军用机场)黄岩是全国第一个县级民航站,目前更名为台州(机场为路桥军用机场)民用机场和民航站区别在于机场跑道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