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厅

曾为河南省政府的工作部门
河南省文化厅曾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将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省文化和旅游厅。[1]

内设机构

文化厅共设11个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省文化发展战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全省文化事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检查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法律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