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郑州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郑州市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2]

主要职权

(一)执行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