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赫

南朝齐梁时期画家
谢赫(生卒年不详),南朝齐梁时期画家、绘画理论家。[1][2][3]善作风俗画、人物画。[4][5][6]著有《古画品录》,[7][8][9]为我国最早的绘画论著。[10][11][12]评价了3世纪至4世纪的重要画家。[13][14][15]提出中国绘画上的“六法”,[16][17][18]成为后世画家、批评家、鉴赏家们所遵循的原则。[19][20][21]

主要成就

人物地位

影响千年美术界
六法论为中国古代美术品评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六法”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从表现对象的内在精神、表达画家对客体的情感和评价,到用笔刻画对象的外形、结构和色彩,以及构图和摹写作品等,总之创作和流传各方面,都概括进去了。自六法论提出后,中国古代绘画进入了理论自觉的时期。后代画家始终把六法作为衡量绘画成败高下的标准。宋代美术史郭若虚说:“六法精论,万古不移”(《图画见闻志》)。从南朝到现代,六法被运用着、充实着、发展着,从而成为中国古代美术理论最具稳定性、最有涵括力的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