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菊,女,1950年6月10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宜兰县,[1]1968年在台北世新闻专科学校(现时的世新大学)图书信息科毕业,[4]后获得台湾“中山大学”硕士学位。[2]台湾政治人物,“美丽岛事件”受刑人,民主进步党籍,属“新潮流系”。曾任“党外”人士郭雨新秘书,“国民大会”代表、台北市社会局局长、高雄市社会局局长,[5]民进党中常委,"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1]号称台湾政坛“南霸天”。[3] 1968年,陈菊开始担任台湾党外运动前辈、议员郭雨新的秘书,1979年,陈菊担任美丽岛杂志社编辑委员。[3]1980年3月18日,陈菊以“叛乱罪”被起诉,遭判处12年有期徒刑。1986年,在服刑六年两个月后,陈菊出狱。同年,民进党成立,陈菊旋即成为民进党创党十人小组成员之一,奠定其在民进党内初始地位。[3]之后,陈菊陆续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