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利益

公众利益
公众利益(英语:Public interests)简称公益,意思是一般大众的福利或福祉。它指与社会、经济环境相协调,实现共同发展,企业组织必须将社会公众利益置于首位,不断用实际行动增进公众利益。也可以说公众利益就是中国公民享有的基本利益。

公众利益的解析

“公共”的概念,源于群体对个人施加的影响力。“公共利益”可指多数人的利益和意愿,又或能使整个社会得到最多幸福的方法。选举投票人数、民意调查的意见分布,集体行动的参与人数等,都是呈现这种“多数人”意愿的分析资料。公共利益也未必全然是由能够被每一个人确认为系是他的个人利益或福祉的一部分的东西所构成。例如幼儿抚养津贴和优惠并不是那些没有子女的人或不想有子女的人的个人利益或福祉的一部分,但却可以被证成为得以做为公共利益的构成部分。某些公共利益的实现过程乃是隐含了部分成员的一定程度的利益的牺牲,也就是说,公共利益固然反映了社群的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但亦可能损及特定社会成员之利益,公共利益并不是只由那些能直接促进社会里的每一个人的利益的东西所构成。

历史用例

最早的大家用例见于鲁迅的文章。鲁迅《准风月谈·外国也有》:“只有外国人说我们不问公益、只知自利、爱金钱,却还是没法辩解。”洪深少奶奶的扇子》第一幕:“王太太有两位姓张的内侄女,很热心公益,在霞飞路一个什么‘妇女改良会’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