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约音乐

简约音乐
简约音乐这个名词是由简约主义(或极简主义)派生而来,然而简约主义最早却是被用在形容一种视觉设计之风格简约音乐在1960年代时被提出作为实验音乐中的一种音乐风格,这个派别大都展现以下的特色:如果不具功能调性(functional tonality),则强调和谐的和弦。乐句、或较小单位的figure、motif、cell会不断重复。加以难以捉摸、缓慢的改变、长时间极少或没有改变的旋律。以持续的低音、节奏或长音的方式暂停音乐演进(stasis)。

历史

1989年的简约音乐

简约音乐的历史可以回溯到十九世纪的舒曼。虽然如此,“简约”二字第一次被用来形容音乐则出现在1968年,麦可‧尼曼(Michael Nyman)给Cornelius Cardew的作品“The Great Digest”所写的评论之中。尼曼稍后在他1974年出版的书中“Experimental Music:Cage and Beyond”更扩张了他对简约音乐的定义。
另外,还有一名自我定位为简约主义的音乐家Tom Johnson,也宣称是第一个使用简约二字来形容音乐的人,他在Village Voice中这样描述简约音乐(1989年):“简约主义的概念比许多人想像的都还大的多。在定义上,它包括了任何使用极少或有限制的材料而写成的音乐:只使用了极少量的音符、极少量的文字、或只为少数乐器所写的音乐,例如古[]、脚踏车轮、甚至是威士忌酒瓶。它包括长时间持续著电子合成低鸣声的音乐。它包括只用河流川溪的声音录制而成的音乐。它包括不断重复的音乐。它包括用萨克斯风音效建立音墙的音乐。它包括花费很长时间从一种风格转换成另一种风格的音乐。它包括任何使用所有可能被使用的音高的音乐(只要它们在C和D之间)。它也包括慢到一分钟只演奏两到三拍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