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光复军

二战时期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军队
韩国光复军是朝鲜半岛抗日复国武装,于1940年9月17日在重庆成立,成立时的人数仅有300余人,总司令为李青天,参谋长为李范奭。该军主要由在华的朝鲜人组成,对日军进行游击战。[1][2]
该军下设三支部队,第一支队本部在重庆,还有驻扎在湖北老河口和上饶河口镇的两个分队;第二支队在西安驻扎;第三支队本部在安徽阜阳[3]
1941年,蒋介石于颁布了“光复军九个行动准则”,明确规定在韩国临时政府未返回韩国之前,光复军接受中国最高统帅的领导,经韩国临时政府同意后,光复军正式隶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4]1944年8月,中国政府把光复军的作战指挥权交还韩方。[5]
据统计,截止1946年1月16日,经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核准成立的韩国光复军各部队共有1021人,而经光复军参与收编和整训的日军韩籍士兵曾一度高达5万人。虽然韩国光复军在战后被美军下令解散,但光复军成员自行归韩后亦成为日后韩国建国与建军的重要基础。[6]

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