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贝尔二世

波旁王朝的西班牙女王
伊莎贝尔二世(Isabella II)是西班牙波旁王朝的女王,于1833年至1868年在位。她是费尔南多七世国王和玛丽亚·克里斯蒂娜女王的长女。在她出生前不久,她的父亲颁布了《实用公告》,废除了萨利克法并确保了长女的继承权,因为他没有儿子。她在不到三岁时即登基,但她的继位遭到了她的叔叔卡洛斯王子(卡洛斯主义运动的创始人)的争议,他拒绝承认女性君主,导致了卡洛斯战争。在她母亲的摄政期间,西班牙从绝对君主制过渡到了立宪君主制,采用了1834年的《皇家法令》和1837年的《宪法》。她的实际统治期间充满了宫廷阴谋、后门和前厅的影响、兵营阴谋和军事政变。她在1868年的光荣革命中被废黜,并于1870年正式退位。她的儿子阿方索十二世于1874年成为国王。[1][2]

人物生平

身世

伊莎贝拉二世是西班牙国王费尔南德七世的长女,生于马德里。她的母亲是斐迪南七世的第四任妻子玛丽亚·克里斯蒂娜·德·波旁-两西西里。属于那不勒斯的波旁王朝,而且是在法国大革命中被处死的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哈布斯堡家族成员)的外甥女。在没有男性子嗣的费尔南德七世去世后,其女儿伊莎贝拉(当时只有3岁)被宣布为西班牙的女王,玛丽亚·克里斯蒂娜则成为摄政(1833年9月29日)。在费尔南德死后仅几周,这位王太后就和宫中的一个卫队长恋爱、结婚。
伊莎贝拉二世能够继承王位,有赖于斐迪南七世设法说服了西班牙国会废除萨利克继承法。在来自法国的波旁王朝于18世纪入主西班牙时,他们把法国的萨利克法典也带到了西班牙,并引用其中的王位继承条例取代了西班牙原有的王位继承法。按照萨利克法典,女性无权继承王位;这很快成为西班牙王室男性亲王们反对伊莎贝拉二世统治的借口,引发了长达半个世纪的卡洛斯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