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

传统法律制度
典权,拼音是diǎn quán,是中国一项古老的传统制度,以其特有的便民功能存植于中国千百年。所谓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享有使用收益权利的一方,为典权人;收取典价而将自己的不动产交典权人占有、使用、收益的一方,为出典人;作为典权客体的不动产,称为典物;典价为典权人为对他人不动产占有、使用、收益而付出的对价。典权是一种物权。典权在历史上存在着以人身为对象的典权,如典妻雇子、典雇男女等。在中国大陆地区,承认以房屋作为典权标的物。典权是中国传统的特有法律制度。

简介

基本概念

典,意为“转”。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而占有出典人的不动产,并进行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占有他人不动产并支付典价方称为典权人。典权人可以“占有典物并享有收益权、转典权、出租权、让与(退典)权、担保设定权、优先购买权、典物留置权、重建修缮权、费用求偿权等权利。”出典人是指交付典物而获取典价的人。出典人对于典物可以享有处分权、回赎权和担保设定权,而且还享有监督权。

基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