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直属于中央政府。政府机关旧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101号,政府办公机构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1日,山西省政府在所在地督军府旧址摘牌迁址,新的办公地点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省府街3号。[1]作为省级地方行政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和领导山西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工作。

主要职能

(一)检查、督促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对省政府文件、省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全国、省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贯彻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省政府领导报告。
(二)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省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中央、国务院及部、委、办发送省政府的文、函、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