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安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守安,山东省东明县人。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现为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博士点通讯评委,国家社科基金评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艺术学科评委,北京市第十届社科优秀成果艺术学科评委,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华全国美学学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教育委员会主任,北京书法院副院长。

个人简介

曾任曲阜师范大学齐鲁学刊》副主编、主编12年,1997年调任首都师范大学书法文化研究院(所)工作。曾任山东省美学学会副会长,山东书画学会副会长,山东高校学报研究会副会长,期间在美学、文艺学、清代文学、书法理论等方面有较多研究成果。出版文学、美学、文化学、书法方面的著作多部,发表有关论文数十篇,书法作品曾参加过若干展览并为国家和地方博物馆等收藏,曾应邀赴澳门、台湾韩国日本美国参加书法展览和讲学。曾主持国家艺术科学课题“中国书法文化研究”和北京市课题“中国古代书迹题跋研究”工作。2006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7年被评为首都师大“师德先进个人”。
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新中国成立六十年书法论文选”编委,《当代书法论文选·书法史卷》(1949-2009)执行主编(荣宝斋出版社2010年出版)
近几年来,作为国务院学位办艺术学科博士点通讯评委,多次接受艺术学博士点、硕士点的通讯评审,教育部评估所委托的各省市的艺术学学科建设成果、艺术学研究成果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