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规定
一户一宅,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在出卖、出租后,不得再行申请宅基地。[2]
宅基地分配制度以“一户一宅”为基本特征,为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分配宅基地,既是确保农民户有所居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之必须。[3]

基本定义

一户一宅,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在出卖、出租后,不得再行申请宅基地。[2]

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