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存在

构成人类社会的一切存在
社会存在(德语:Gesellschaftliches Sein)是指构成社会的一切存在,包括个体、社会组织、社会活动、各种财产等。它是卡尔·马克思提出的概念,与之相对的是“社会意识”(德语:Gesellschaftliches Bewusstsein)。社会存在的本质在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生产中的相互关系,其最基本的方面是人们的生产关系。与自然界一样,社会存在也有三种表现形式,即物质形态的存在,这就是各种社会财产;运动形态的存在,这就是各种社会组织活动;思维形态的存在,这就是各种思想理论、知识体系等。对社会存在进行量化就有了所谓社会存在量。各种社会存在可以相互转换。

理解和分析

社会存在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认为: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种群数量因素和生产方式。其中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方式(主要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