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允端

明朝的官员
潘允端(1525~1601),字仲履,号充庵,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进士及第,初授刑部主事,官至四川布政使,万历五年(1577年)退职归里。[1]
潘允端为侍奉父亲,历时18年在上海造园一座,取“豫悦老亲”之意,名豫园,并自撰《豫园记》记述园林布局景观。[2]
潘允端生平擅诗文、通园艺、爱好戏曲、收藏古玩。潘允端晚年居豫园,有尊训阁、征阳楼,为藏书、检书处;容与堂内,藏有琴书鼎彝等。[3]

人物介绍

潘允端为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进士,曾任刑部主事四川右布政使等职。万历五年(1577年)解职回乡。生平擅诗文、通园艺、爱好戏曲、收藏古玩。现存其61岁后写的《玉华堂兴居记》中,记有收购古书、文物事,且有价格。如“万历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1587年1月28日),成杜凤林宋刻通鉴一部,计一百六十本,共价八十两”。“万历十四年七月十八日(1586年9月1日),成文王鼎、哥窑白宝炉等物,共银二十四两”。“万历十六年十月初五(1588年11月23日),成杜凤林子昂画一幅,价五十七两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