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休祐

南朝宋镇军大将军
晋平剌王刘休[yòu],文帝刘义隆第十三子也。孝建三年,年十一,封山阳王,食邑二千户。大明元年,为散骑常侍,领长水校尉,寻迁东扬州刺史。未拜,徙湘州刺史,加号征虏将军。四年,还为秘书监,领右军将军,增邑千户。迁侍中,又迁左中郎将,都官尚书;又为秘书监,领骁骑将军。出为使持节、都督豫、司二州、南豫州梁郡诸军事、右将军、豫州刺史。景和元年,入朝,进号镇西大将军,仍迁散骑常侍、镇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人物简介

太宗定乱,以为使持节、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荆州刺史,开府、常侍如故。又改都督江、、雍、湘五州、江州刺史;又改都督江南豫司州、南豫州刺史,改都督豫、江、司三州、豫州刺史。时豫州刺史殷琰寿阳反叛,休祐出镇历阳,督刘勔等讨琰,琰未平,[miǎn]筑长围守之。休祐复徙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荆州刺史,持节、常侍、将军、开府并如故,增封二千户,受五百户。以山阳荒敝,改封晋平王。

主要事迹

休祐素无才能,强梁自用,大明之世,年尚少,未得自专,至是贪淫,好财色。在荆州刻所在,多营财货。以短钱一百赋民,田登,就求白米[],米粒皆令彻白,若有破折者,悉删简不受。民间此米,一升一百。至时又不受米,评米责钱。凡诸求利,皆悉如此,百姓嗷然,不复堪命。泰始六年,征为都督南徐、南[yǎn]、徐、兖、青、冀六州诸军事、南徐州刺史,加侍中,持节、将军如故。上以休祐贪虐不可莅民,留之京邑,遣上佐行府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