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北京东城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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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
人民政府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东城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 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