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体育赛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简称“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中国较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之一。[1][2]该赛事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承办,每四年举行一届。[1]
1953年11月8日至12日,中国在天津市举办了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1984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将这次体育运动会定为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3]2005年1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申办办法》,对申请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4]截至2023年3月,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届。[5]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有17项,是运动会常设项目,分别为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龙舟、独竹漂等。各单项比赛将录取前8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6]

基本简介

赛事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