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行政区
原广东省的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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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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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广东省东部。1952年置,行政公署驻
潮安
县
境内,辖原潮汕专区所属潮安、
饶平
、
南澳
、
澄海
、
潮阳
、
惠来
、
普宁
、
揭阳
8县;原
东江专区
所属
惠阳县
、
紫金
、
河源
、
龙川
、
海丰
、
陆丰
6县;原兴梅专区所属的
梅县
(今
梅城
)、
蕉岭
、
大埔
、
丰顺
、
五华
、
兴宁
、
平远
7县。粤东行政区辖21县。
发展历史
1953年,以潮安县的
潮州镇
改设
潮州市
,由省直辖,行署迁此。
1955年,粤东行署由潮州市迁驻
汕头市
。
1956年,撤销粤东行政区,辖县分别划归
汕头
、
惠阳
2专区:将潮阳、澄海、
潮安
、大埔、饶平、
南澳
、惠来、普宁、揭阳、丰顺、五华、兴宁、梅县、平远、蕉岭15县划归
汕头专区
; 将今
惠阳
、
河源
、
龙川
、
紫金
、
海丰
、
陆丰
6县划归
惠阳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