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心理咨询师等级职称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是心理咨询师等级职称的一种,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助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二级心理咨询师位于这个等级序列的中部,是一个中级称号。[1]
2017 年人社部发布的 68 号文件《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而心理咨询师职业未被列入名单。[2]由政府负责为心理咨询师颁发职业资格类证书转变为政府不再颁发证书,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开展职能等级认定,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承担组织、监管职能。想要成为“心理咨询师”,需要依靠自己的专业技能,找到正规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水平认定,而这些机构提供的证书被承认的范围也要谨慎考察。[2]
心理咨询,是在心理学基础上立足于实战的为解决问题而衍生的方法学。它需要有能够系统掌握心理学基本知识、理论与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心理学职业伦理规范的专业人士来指导或从业的心理服务。[3]

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三个科目。其中,《理论知识》和《职业道德》部分仍然为选择题,满分100分;《专业技能》部分则包括技能选择题和案例问答题,满分100分;《综合评审》则是论文撰写形式的口头答辩,满分100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