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办事大臣

清政府于喀尔喀蒙古设置的大臣
库伦办事大臣是清政府于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设置的驻扎大臣,全称钦差库伦办事大臣,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始置,驻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一般由满人出任,首任满族大臣为诺木珲,首任蒙族大臣是喀尔喀郡王桑寨多尔济。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设副职帮办大臣一人,由蒙古王公、台吉担任。属员有印房章京、理刑司员、管理商民事务司员、笔帖式等官。在恰克图另设有办事司员一人。
库伦办事大臣执掌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即边务、互市、司法、驿站。此外,管理与俄罗斯间交涉事务、管理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的大库伦及其徒众事务是库伦办事大臣的主要职责。其次是管理大库伦、恰克图的汉商和喀尔喀东部土、车二盟事务。通过设置库伦办事大臣及其权力的行使,使清朝政府能够有效统治喀尔喀蒙古,促使漠北蒙古各部落在一定程度上和睦相处,维护了北疆的安全与稳定,对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设置背景

中俄商贸

清朝与俄罗斯之间出现边务与互市问题是在喀尔喀内服后。喀尔喀内服之前,虽与俄罗斯有贸易往来,但是此时喀尔喀只是名义上臣服清廷,清朝与俄罗斯之间在漠北还没有直接的关系。俄蒙的边境贸易,在十七世纪中叶己有相当的发展。崇德三年(1638年),喀尔喀向清朝派贡使。在土谢图汗车臣汗的贡品中,即有俄罗斯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