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廷襄

清朝的官员
谭廷襄(?—1870年),字竹崖,山阴华舍(今浙江绍兴县)人。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进士,随后历任翰林院庶吉士、刑部主事、郎中、保定知府陕西巡抚直隶总督等职。[1][2]
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谭廷襄参与了中外交涉及天津一带的防务。在直隶总督任上,谭廷襄因在大沽口及天津地区防守不利,贻误战机,于咸丰七年(1857年)被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并于两年后被释回。随后相继担任陕西巡抚、山东巡抚刑部侍郎工部侍郎、户部侍郎、吏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职务。[3][4]
同治九年(1870年),谭廷襄病卒,追赠太子少保衔,谥号端恪。[5][6]

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