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

国家版权局
国家版权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导并且管理全国版权工作的机构,1985年7月成立。任务是组织起草版权法律和有关法令、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为版权所有者提供法律咨询;代表国家处理涉外版权关系;负责指导全国版权管理工作。[1]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设立于1985年。
1985年6月28日,文化部呈报国务院,建议在文化部设立国家版权局。7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文化部的建议;同时决定,将文化部原出版局改称国家出版局。国家出版局与国家版权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版权局局长由国家出版局局长兼任。首任局长为边春光
1987年1月,国务院决定撤消文化部所属国家出版局,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新闻出版署,保留国家版权局,继续保持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形式。同年12月,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宋木文兼任国家版权局局长,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刘杲兼任国家版权局副局长。1993年5月,于友先出任新闻出版署署长兼国家版权局局长。1993年,沈仁干出任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2000年10月,石宗源出任新闻出版署署长,同时兼任国家版权局局长。沈仁干继续担任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2004年5月阎晓宏出任国家版权局副局长。2005年12月龙新民出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同时兼任国家版权局局长。2007年4月柳斌杰出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同时兼任国家版权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