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员

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
专职消防员是我国国家对消防队伍的补充,包括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由市财政保障,从事消防救援、抢险救灾、文秘信息及辅助监督执法的工作人员,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专职消防人员(包括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是由市财政保障,在市消防局内从事消防救援、抢险救灾、文秘信息及辅助监督执法的工作人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消防救援队伍执勤战斗条令》《消防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的要求,以立足实际、贴近实战,分为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教育、业务理论、队列训练、技能训练、体能训练六部分。[2][3]

基本介绍

专职消防员是由政府财政保障,在市消防局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文秘信息及辅助监督执法的工作人员。立足于消防灭火救援工作长远发展,以“立足实战、就读处置、快速控火”为中心,积极探索“混合编制型”和“单独编制型”中队模式,创新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专职消防员招收和使用管理,逐步构建以“特勤消防站为重点,标准型消防站为中心,微型消防站为补充”基本覆盖城乡的火灾防控网络,全面推进转业消防泵队伍建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消防救援队伍执勤战斗条令》《消防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的要求,以立足实际、贴近实战,分为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教育、业务理论、队列训练、技能训练、体能训练六部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