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勋章

美国政府主办奖项
荣誉勋章(英语:Medal of Honor),由美国政府根据1862年的美国国会法而设立的美国国家颁发的美国最高军事荣誉勋章,颁授范围面向美国武装力量所有分支的成员,包括陆军、海军、空军、海军陆战队海岸警卫队,获奖者必须“在与合众国的敌人进行的战斗中,冒着生命危险表现出超乎寻常的英勇无畏精神”。它的历史可追溯至1862年美国内战期间,迄今已颁发了3460次,最近一次在2016年。海、陆、空三军的成员皆有资格获颁这份荣誉,而每个军种授予的荣誉勋章各有其独特的设计。它由担任美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美国总统亲自颁发。
在荣誉勋章的授予证书上有“以国会的名义”(in the name of Congress),它常常被误称为“国会荣誉勋章”;事实上官方名称里并无“国会”二字。

历史沿革

授予标准

荣誉勋章是美国根据1862年的美国国会法而设立的一种美国国家颁发的最高并且获得标准非常高的勋章。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必须具备英勇顽强,自我牺牲,临危不惧的事迹,所表现的勇气与大无畏精神必须明显超过他的同伴,授予此勋章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服役表现证明,在推荐必须从突出功绩的标准来考虑。荣誉勋章只能由担任美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美国总统亲自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