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功勋荣誉章

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军队离休干部的荣誉勋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俗称独立勋章,是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军队离休干部功勋荣誉章的一种。1988年“八一”建军节前后开始授予。[1]图案为长城,象征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而筑成抗日的坚固长城。[2]独立功勋荣誉章为金银合金制作,直径为40毫米,厚度为2毫米,重约29克,其中含金(5K金)5.9克,含银23.1克。[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独立功勋荣誉章授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休干部。[4]1988年,全军被授予独立勋章的有50159人。[5]至1995年,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全军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红军、老八路军,已有57394人分别获得独立功勋荣誉章和红星功勋荣誉章。[6]

简介

独立功勋荣誉章,简称独立勋章,是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军队离休干部功勋荣誉章的一种。[7]独立功勋荣誉章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
独立功勋荣誉章
1988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授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或者参加革命工作的军队离休干部和在中央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顾问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治协商会议等担任职务而不在军队继续担任职务的军队干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