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縻政策

处理中央与少数民族聚居的关系
[]州是指中国古代朝廷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之州。[1]以情况特殊,因其俗以为治,有别于一般州县。相当于现在的自治区。“羁縻政策”源于秦汉,兴盛于唐宋,元朝完善成土司制度,明朝时期达到鼎盛中后期开始崩溃,至清朝基本改土归流完毕[2]
中央王朝笼络少数民族使之不生异心而实行的一种地方统治政策[3]。通过这种政策,处理中央与地方少数民族聚居的关系,以维系中央集权制度的统治[4]

字面含义

所谓羁縻,“羁”就是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经济和物质利益给以抚慰,即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特殊的行政单位,保持或基本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承认其酋长、首领在本民族和本地区中的政治统治地位,任用少数民族地方首领为地方官吏,除在政治上隶属于中央王朝、经济上有朝贡的义务外,其余一切事务均由少数民族首领自己管理。

历史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