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六历

中国先秦时期的历法
古六历,是从春秋战国秦朝时期制定的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六种古历的合称,是我国先秦时期的历法。

古六历简介

古六历是从春秋战国到秦朝时期制定的黄帝、[zhuān][]、夏、殷、周、鲁六种历法,其特点是以365+1/4日(分母中有4,故又称为四分历)为一回归年,29+499/940日(29.530851日)为一朔望月,19年7闰。六历的不同主要是“历元”(年的起算点)、施行地区和所用的岁首。使用时期主要为战国时期,唯颛顼历一直用到汉武帝改历止(前104)。刊载文献:《汉书·律历志》、《开元占经》。
在汉武帝颁布实行《太初历》 前曾使用过,其原本早已遗失,现今只能根据历史文献推算出大概情况。根据现今的研究,认为六种历法都是以365又1/4日一回归年,所以又称古六历为“四分历”。《古六历》以29又499/940日为一朔望月,在19年中设置7个闰月。古六历中各历的差异主要是历元、实行地区和所有岁首不同。
各历采用的岁首是:黄帝、周、鲁三种历子为岁首,即以包含冬至的那个月份,相当今天实用的夏历十一月为岁首;殷历以丑为岁首;夏历以寅为岁首,即以冬至所有在月之后的两个月,相当于夏历正月为岁首;颛顼历以亥为岁首,即冬至所在月之前的一个月,相当于夏历十月为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