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监察委员会

河北省监察委员会
河北省监察委员会是由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2月2日上午,河北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组织机构

河北省监察委员会、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内设24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三纪检监察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另设直属机关党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机关。[1]
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