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延年

西汉官员
杜延年(?~公元前52年),字幼公,南阳杜衍(今河南南阳)人,主要活动于昭、宣二帝时期。西汉武帝时期御史大夫杜周的小儿子,世称“小杜律”,[1]麒麟阁十一功臣”之一。[2]
杜延年通晓法律,拥有两个郡守哥哥,初任补军司空始元四年(公元前83年),平定益州蛮夷叛乱,回朝后任谏大夫。上官桀等人谋乱时,杜延年知其谋报告汉昭帝,上官桀等被诛杀,杜延年因功封建平侯。历任太仆、给事中、西河太守、御史大夫等。长期主管朝政,深得汉宣帝信任,位居九卿十余年。公元前52年,杜延年去世,谥号敬侯[1]
杜延年为汉代法律体系的完善作出了相应的贡献,坚持执法公允,反对量刑过重,其法律思想和实践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特点,班固赞他“论议持平,合和朝廷”。[1]

人物生平

初入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