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论

关于价值的性质等方面的学说
价值论亦称“价值哲学”。是指关于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哲学学说。主要从主体的需要和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及主体的行为对个人、阶级、社会的意义。某种事物或现象具备价值,就是该事物和现象成为人们的需要、兴趣的所追求的对象,是人的需要、兴趣、目的,并随着社会环境而改变。因而,价值是通过人的实践而实现的。
价值表现在经济现象、政治观象、沦珂现象、戈学现象及,他人的认识对象之中,价值的理论为以往许多哲学家所探讨,但他们只是从不同角度,对不同对象进行分析。到20世纪,一些哲学家把政治的、伦理的、美学的、逻辑的、有机体的等不同类型的价值作一种单一的综合的分析。

概念

价值论是关于社会事物之间价值关系的本质与发展规律的学说。
人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分为两大类:一是关于客观世界各种事物的属性与本质及运动规律的认识;二是关于客观世界各种事物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意义(即价值)的认识。前者就是一般的科学理论,后者就是价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