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藩

中国法文化研究会会长
张晋藩,1930年7月出生,辽宁沈阳人,中国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的专业顾问,中国法文化研究会会长。[1]
张晋藩主要从事中国法律史学研究。[1][2][3]张晋藩于1949年7月参加工作,次年7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中国法制史研究生。1952年起,他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并担任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2][a]1963年,张晋藩撰写教科书《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讲义》。1966年,《人民日报》批判张晋藩所著的《科举制度史话》。1979年,他发表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著作《中国宪法史略》。同时,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大会通过了张晋藩关于“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的建议。[3][4]1983年5月,张晋藩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为博士生导师,同年7月调任中国政法大学,先后担任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以及中国法制史研究所所长。1986年,他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制课。1991年,他享受国务院特殊贡献津贴。1996年和1998年,他两次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法律课。2001年,张晋藩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2]2004年,他完成了《中国宪法史》。[3]2013年底,张晋藩接受中国政法大学考核,得分达4925分,超出中国政法大学对于二级教授定量应完成700分定额的六倍多。[5]2020年,他继续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并被任命为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2]
张晋藩于198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制史学的带头人。[1]2012年,他获得首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2]2024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张晋藩“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6][7]

人物经历

“九一八”事变前一年,张晋藩出生在辽宁省沈阳市大北关伊家大院。父亲为他取名张晋藩,希望他能像晋文公一样保卫国家。1947年,他考入了私立东北中正大学学习本科。新中国成立后,张晋藩先后在华北人民革命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学习。[5]张晋藩于1949年7月参加工作,次年7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中国法制史研究生。1952年起,他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并担任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2][a]1954年8月6日,张晋藩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中国旧民主主义宪政运动的破产》,这是张晋藩从事法制史学研究以来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当时,他24岁,刚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研究生班毕业并留校任教。同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宪政研究成为他学术生涯的起点。张晋藩表示:“当年研究宪政是热点,但后来这成为了一生的研究课题。”1957年,张晋藩公开撰文,提出“法律的阶级性不能否定法律的继承性”的观点。次年,1958年,他在人民大学任教时,经历了法学教育和司法领域的“大跃进”。张晋藩因主张法律的继承性而成为批判的重点。3月25日,人大团委在《跃进快报》上记载了学生给他“送西瓜”的事件。[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