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弘时

清朝雍正帝第三子
爱新觉罗·弘时(1704年3月18日-1727年9月20日),清朝宗室,雍正帝的第三个儿子,齐妃李氏生于藩邸,是乾隆帝的兄弟。[1][2]《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列传七》:弘时雍正五年以放纵不谨,削宗籍,无封。[3]
弘时早年性情顽劣,不受雍正喜爱。雍正四年(1726)二月十八日,弘时被雍正过继给允禩(sì)。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发布诏书称:弘时“性情放纵,行事不谨”,被削除宗籍年,不久后弘时去世[4][5],雍正因此背负上一个“杀子”的恶名。[6]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清高宗(乾隆帝)即位之后,追复弘时的宗籍。[7][8]
弘时第一子永珅,康熙六十年辛丑七月二十日午时生,母妾钟氏,钟达之女。雍正二年甲辰正月初六日申时卒,年四岁。[6]
北京故宫博物院清史馆协修唐邦治曾提到:“皇三子弘时,以年少放纵,行事不谨,削宗籍死。”[9]雍正也曾下旨:“弘时为人断不可留于宫廷。”[10]

生平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