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弹武器系统

导弹武器系统
导弹武器系统的战斗能力取决于主要战术技术性能,如导弹的射程、作战高度、飞行性能、命中精度、战斗部威力和毁伤概率、制导方法、突防能力、可靠性、发射准备时间和发射率、武器系统的反应时间、机动性、生存能力等。导弹武器系统由导弹、地面(空载、舰或潜载)设备、探测和瞄准设备、制导系统、发射系统,以及指挥、通信、控制系统等组成。

分类

导弹武器系统按发射点和机动性分为固定、地面机动、舰载、潜载、机载等导弹系统;接打击的主要目标分为防空、反舰(潜)、反坦克、反雷达等导弹系统;按作战任务分为战术、战略导弹系统。导弹武器系统的组成取决于导弹和导弹发射方式,例如采用液体火箭发动机 的机动式导弹武器系统,需配备氧化剂和燃料加注车;发射装置通常为自行式;采用遥控制导时,还需配备制导站。为检查导弹命中和目标摧毁情况,除配备遥测设备外,还要用光学、雷达、卫星或其他手段进行分析判断,了解战果的系统有时可与其他武器系统共用。攻击大型地面目标或活动目标群,特别是空中集群目标时,经常需要由若干个相同或不同导弹武器系统,以及协调各导弹武器系统的武器控制系统,共同组成一个具有特定摧毁能力的作战系统,才能完成战斗任务。有时也称其为导弹武器系统。武器控制系统协调控制各导弹系统的发射,由瞄准(探测和跟踪)系统和协调、控制各导弹系统的火力控制系统组成。瞄准系统探测目标并进行跟踪;火力控制系统对各种目标的参数进行处理后,将目标分配给各导弹武器系统,使其根据提供的目标指示捕获并跟踪目标,进而由发射控制系统发射导弹。不同的导弹武器系统,工作程序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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