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钟

南宋东阳郡公
范钟(1171年-1248年),字仲和,婺州兰溪纯孝乡(今属兰江街道)里范村人,南宋政治家、宰相。嘉定二年(1209年)举进士,历任调武学博士、太平州通判、知徽州等职。嘉熙四年(1240年),升任参知政事,向皇帝呈进《时政十疏》,提出十件兴国大事。淳佑五年(1245年),升任左丞相枢密使,封东阳郡公。淳佑六年(1246年)辞官,晚年过着休闲生活。淳佑八年(1248年)病故,享年78岁。范钟去世,飞马快报朝廷,宋理宗赠他为少师,谥文肃,并辍朝二日。范钟著有《礼记解》。

人物生平

一次朝见时,理宗皇帝说:“仁宗时甚多事。”皇帝的话意是仁宗时遇到北边战事,全国瘟疫宋江方腊起义。对此,范钟回答说:“仁宗始虽多事,乃以忧勤致治;徽宗始虽无事,余患至于今日。”宋理宗听了范钟的回答,心中大悦。
嘉熙四年(1240年),升任为参知政事,职同副宰相。范钟向皇帝呈进《时政十疏》,提出10件兴国大事:“正君心,定国本,别人才,谨王言,节邦用,计军实,敦士习,清仕涂,结人心,应天命”,博得理宗嘉纳。淳佑五年(1245年),范钟任左丞相枢密使(军事机关首领),正式拜相。

轶事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