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商事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中文简称“贸仲委”)是1954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内设立的独立处理经济贸易等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3][5]
1956年4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发展的需要,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0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的名称。[2]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受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国际、涉外及国内仲裁案件,受理由政府、国际组织或其他机构授权处理的争议,参与、组织及协调相关公共法律事务等。贸仲委由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及委员若干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并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和行业设立分会、仲裁中心等派出机构。[6][7]

历史沿革

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