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机器

科幻小说
《时间机器》(The Time Machine)是英国著名科幻作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G. Wells)的代表作之一,发表于1895年,标志着他的科幻文学创作生涯的开端。这部作品也被收录在他的经典三部曲丛书中。《时间机器》通过讲述一位时间旅行者的冒险故事,探讨了时间、空间以及人类社会的未来,对科幻文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时间机器》讲述了一位科学家利用自己发明的时间旅行机器,前往公元802701年的地球。在那里,他发现人类已经分化为两个种族:生活在地面上的优雅但脆弱的艾洛伊人,以及居住在地下、野蛮且以艾洛伊人为食的莫洛克人。威尔斯通过这一设定,描绘了一个关于人类未来可能退化的阴森景象,对人类社会和自然选择提出了深刻的批判。[2]
赫伯特·乔治·威尔斯被誉为“科幻界莎士比亚”,其代表作《时间机器》自1895年出版以来,不仅被看作是科幻小说的诞生标志,而且作为世界科幻小说史上第一部以时间旅行为题材的作品,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威尔斯的这部作品启发了众多文学巨匠,如阿西莫夫乔治·奥威尔、博尔赫斯和纳博科夫。此外,《时间机器》也被广泛改编,包括五次广播剧、四次电影以及数十个其他衍生作品。有趣的是,美剧《生活大爆炸》中出现的时间机器,正是1960年电影版《时间机器》的道具。威尔斯在小说开篇中提出时间是第四维的概念,这一理论甚至早于爱因斯坦相对论十年,展现了他在科幻文学中的开创性思维。他的这种“如果某种科学技术得以实现,那么未来将……”的开篇方式,为科幻文学设定了一种新的叙事模式。[1]

内容简介

一位科学家提出一套关于四维空间和时空穿梭的理论。他认为世界并不是三维的,而是包含时间维度的一个四维空间。按照这个推论,人既然可以在三维空间里运动,也应该可以在时间的隧道中穿梭。人可以回到过去,也可以提前进入未来。时间旅行者造出一个时问机器,并乘它飞到未来的8027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