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为福建省政府直属机构,2018年11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新挂牌的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省政府办公厅承担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省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相关职责,省商务厅受委托承担的反垄断相关职责、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保留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办公厅不再加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1]

主要职责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曾是省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并对全省工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为正厅级。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