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抗日根据地

华北抗战的四大根据地之一
山东抗日根据地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坚持华北抗战的四大根据地之一。该根据地包括津浦路以东的山东大部地区和江苏安徽河南三省边界的部分地区,东濒黄海渤海,西临津浦路与冀鲁豫区毗连,北迄天津冀中冀东两区相连,南至陇海路与华中的苏北区相连。山东抗日根据地为坚持抗战和争取抗战胜利及以后的进军东北展开辽沈战役做出了重大贡献。在该根据地的领导下,中国共产党组织了大量的游击队和地方武装,开展了广泛的抗日斗争。同时,该根据地还积极开展了土地改革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等工作,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

背景

1937年10月,日军向山东进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黎玉)在没有主力部队的情况下,指示各地党组织广泛发动群众,举行抗日武装起义。从1937年11月到1938年3月,山东先后有十几个地区爆发武装起义。在胶东,起义队伍从敌伪手中收复蓬莱黄县掖县后,用民主的方式推选县长。这是在山东最早建立的三个县级抗日民主政权。山东省委还大力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其中成效最显著的是同原国民党山东省第六区专员兼保安司令范筑先,建立了合作抗日的亲密关系。共产党派遣一大批党员干部、民族解放先锋队队员和爱国青年到范部工作,帮助建立起一支约6万人的抗日武装,开辟了鲁西北30多个县的抗战局面。先后在徂徕山天福山、黑铁山、泰西等地组织武装起义,建立人民武装,开展游击战争,开辟了胶东、鲁中、鲁西、清河、湖西、鲁南等抗日根据地。

建立

1938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共山东省委扩大为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12月,成立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郭洪涛先后任区党委书记及分局书记。同时山东起义部队改编为八路军山东纵队,张经武、王建安任正、副指挥,黎玉任政治委员。山东纵队成立对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