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斯政

隋炀帝时期兵部侍郎
斛斯政(?-614年),复姓斛斯,出生于司州洛阳(今河南洛阳市),是隋朝的政治人物。他的祖籍是广牧富昌(今内蒙古准格尔旗沙圪堵古城),出自古鲜卑族斛斯部族。斛斯政早年为皇帝亲卫,后因军功被授予仪同。大业年间,他担任尚书兵曹郎,与杨素和杨玄感父子交好。斛斯政在处理军国事务上表现果断干练,因此被任命为兵部侍郎。大业九年,他参与了杨玄感的反叛,事败后逃往高句丽。大业十年(614年),隋炀帝第三次东征高句丽,高句丽将斛斯政献出求和。斛斯政被送回京城后,以酷刑处死。[1][2]

生平

斛斯政祖籍为古鲜卑族斛斯部族的广牧富昌(今内蒙古准格尔旗沙圪堵古城)。他起初以亲卫身份进入官场,凭借军功逐渐晋升为仪同,并获得了杨素的器重。在隋朝大业年间,他担任尚书兵曹郎,凭借其出色的风范和办事能力,获得了炀帝的青睐。
斛斯政在辽东战争中表现出色,兵部尚书段文振去世,侍郎明雅因罪被废除,炀帝对斛斯政愈加倚重,将他提升为兵部侍郎。在当时,国家政务繁忙,斛斯政以高效和决断著称,处理外事和军国事务能力突出。
杨玄感起义时,斛斯政与其有所通谋。玄感兄弟的反叛行动以及斛斯政的策划使得斛斯政在当时的复杂局势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后来,斛斯政参与了炀帝的决策,帮助处理了玄感之乱后的清算工作。随着炀帝在辽东的征战,斛斯政因战略和内政的处理得到了进一步的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