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府

海龙府
海龙府,地处盛京省东北部。明代为海西卫地,清光绪4年(1878年)在海龙设荒务局,丈放鲜围场荒地。

正文

地处盛京(辽宁)省东北部。明代为海西卫地,清光绪4年(1878年)在海龙设荒务局,丈放鲜围场荒地。光绪5年(1879年)于海龙城设置围声总管衙门,左翼协领驻朝阳镇,右翼协领驻山城镇。光绪6年7月4日(1880年9月19日)旨准划鲜围场山城子围等20围设海龙抚民厅。置抚民通判,通判衙门与围场总管同住海龙城。光绪28年6月(1902年8月),海龙升为府。隶属盛京将军。府治海龙(今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镇)。下辖:海龙(县治在今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镇)、东平(今吉林省东丰县)、西丰(今辽宁省西丰县)、西安(今吉林省辽源市)4县。1913年废。
海龙府在省治东北六百里,东界吉林[méng]江州,西界奉天府开原县,南及西南界兴京府通化县,北及西北界吉林伊通州,东南界辉南厅,东北界吉林磐石县,自府治至京师二千一百里,明海西卫叶赫哈达辉发三部地并于哈达置南关于叶赫置北关为互市之所,国初削平三部,天命间设盛京围场协领守之,光绪五年,以流民徙耕者众置海龙厅治海龙城,属奉天府,二十八年升府并增置东平西丰西安柳河四县隶之,凡领县四。海龙府,北纬四十二度四十分,东经九度二十二分。东平县,在府西六十里,光绪二十八年析海龙厅之东围场增置,治大度川。北纬四十二度四十八分,东经九度二分。西丰县,在府西二百二十里,光绪二十八年以海龙厅西围场西流水垦地之淘鹿地方增置,北纬四十二度五十二分,东经八度十五分。西安县,在府西北百六十里,光绪二十八年析海龙厅之西围场地增置,治老虎嘴子,次年,移大兴镇,北纬四十三度一分,东经九度。柳河县,在府西南百二十里,光绪二十八年分通化县柳树河县丞地增置,北纬四十二度二十八分,东经九度五分。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306《舆地二》p10514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