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

联合国的常设行政机构
秘书处,是指联合国的常设行政机构。由秘书长一人和办事人员若干人组成,后者由秘书长依联合国大会决议委任。主要职能是为联合国其他机构提供服务,并执行这些机构制定的方案和政策。秘书长经安全理事会推荐由大会决议任命,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除领导秘书处处理行政事务外,尚有权将他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在国际争端中亲自或派代表进行斡旋和调停,管理维持和平、行动,等等。

联合国秘书处

由在联合国纽约总部和世界各地工作的全体国际工作人员组成,从事联合国各种日常工作。秘书处为联合国其他主要机关服务,并执行这些机关制定的方案与政策。秘书处的首长是秘书长,秘书长由大会根据安全理事会的推荐任命,任 期五年,可以连任。
秘书长
秘书处的职责同联合国所处理的问题一样多种多样,范围从管理维持和平行动到调停国际争端、从调查经济及社会趋势和问题到编写关于人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报告。秘书处工作人员还使世界各通讯媒体了解和关心联合国的工作;就全世界所关切的问题组织国际会议;监测联合国各机构所作决定的执行情况;将发言和文件翻译成联合国各正式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