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合并条约

一个不平等条约
日韩合并条约(又称韩国并合相关条约、庚戌国耻,韩语:한일 병합 조약;日语平假名:にっかんへいごうじょうやく)是指1910年8月22日,大韩帝国总理李完用与日本帝国代表寺内正毅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2][3]
《日韩合并条约》全文共8条,其主要内容是:朝鲜将其全部主权永久地让与日本;日本对朝鲜王室给予“尊重”;日本将其控制朝鲜外交大权的“统监府”改为“总督府”,总督直属日本天皇,并由其负责掌管朝鲜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对日本而言,这个条约意味着日本得到了继台湾之后的第二个殖民地,是明治维新以后对外扩张的重要成果。[1][4]
《日韩合并条约》的签订是朝鲜半岛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它标志着大韩帝国的灭亡,并开启了日本对朝鲜半岛长达36年的殖民统治。[1]

条约背景

日本韩国亚洲东部两个隔海相望的邻国,历史上纷争不断。到了近代,日本从1868年起实行“明治维新”,走上了资本主义国家的道路;而韩国尚处在朝鲜王朝的封建统治之下。那时的日本扩张欲望非常强烈,准备吞并朝鲜,以朝鲜半岛为跳板进军中国,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大陆政策”。因此在明治维新以后,“征韩论”甚嚣尘上。日本正式实施侵略朝鲜的计划是在1876年,日本以武力打开了朝鲜的国门,强迫朝鲜签订了《江华条约》。1894年—1895年,日本甲午战争中战胜朝鲜的原宗主国清朝,驱逐了中国在朝鲜的势力,加紧控制朝鲜。1897年,朝鲜王朝改国号称“大韩帝国”,朝鲜从此改称韩国。而此时的日本则逐渐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对于将韩国变为其殖民地的要求也就更加强烈。1904年—1905年,日本在日俄战争中打败了沙皇俄国,又将俄国的势力赶出了朝鲜半岛,至此日本成为唯一支配韩国的外国势力,为其最终吞并韩国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