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森斯的特质因素理论

1909年弗兰克·帕森斯提出的理论
帕森斯的特质因素理论又称帕森斯的人职匹配理论,特质因素论是最早的职业辅导理论,1909年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弗兰克·帕森斯(Frank Parsons)在其《选择一个职业》的著作中提出了人与职业相匹配是职业选择的焦点的观点,他认为,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格模式,每种人格模式的个人都有其相适应的职业类型。所谓“特质”:就是指个人的人格特征,包括能力倾向、兴趣、价值观和人格等,这些都可以通过心理测量工具来加以评量。所谓“因素”:则是指在工作上要取得成功所必需具备的条件或资格,这可以通过对工作的分析而了解。

步骤

第一步是评价求职者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特性)。通过心理测量及其它测评手段,获得有关求职者的身体状况、能力倾向、兴趣爱好、气质与性格等方面的个人资料,并通过会谈、调查等方法获得有关求职者的家庭背景、学业成绩、工作经历等情况,并对这些资料进行评价。
第二步是分析各种职业对人的要求〔因素),并向求职者提供有关的职业信息.
包括①职业的性质、工资待遇、工作条件以及晋升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