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

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
期货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期货管理条例》设立的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1]
期货公司是交易者与期货交易所之间的桥梁。[2]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应当事先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期货公司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公司先以该客户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客户的相应追偿权。[1]
截至2024年2月末,中国共有150家期货公司,分布在29个辖区。2024年2月交易额30.51万亿元,交易量3.62亿手,营业收入22.24亿元,净利润2.97亿元。[3]

公司职能

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 户交易风险;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