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全明

曾任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孙全明,男,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安徽省金安区人。
曾任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人物履历

1990年7月至1991年9月在六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民庭见习;
1991年9月至1993年3月任六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庭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