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荣誉称号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授予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非跨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由全国总工会颁发奖牌和证书。[1]
全国五一劳动奖从1985年开始颁授,每年表彰一次,表彰对象涵盖了各个行业、各个群体,其中还包括了全国职工技能大赛优胜者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者。全国工人先锋号于2008年开始颁授。[2]
从2001年开始,全国总工会对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样式进行了重新设计。五一劳动奖状的设计体现了工人阶级等劳动者兢兢业业、不畏辛劳的劳动精神。工人先锋号以齿轮、旗帜为主要元素,展现了工人阶级热火朝天的劳动激情。[2]

奖项介绍

除召开全国劳模表彰大会的年份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对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中,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抢险救灾等危急情况下以及在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的全国示范性劳动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可即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