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摆乐

起源于1930年前后的音乐风格
摇摆乐是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的一种音乐风格,辉煌在1935-1946年间,而将它作精确定义的是“摇摆乐之王”班尼·顾德曼六重奏在1935年的一些录音。20年代中后期,爵士大乐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与舞厅等娱乐场所甚受欢迎,大量的年轻乐迷、舞者被吸引到这些地方消费与寻欢,需要更多的适合跳舞台(四拍)改编自流行歌曲(TinPanAlley)的爵士乐及摇摆乐可满足蜂拥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乐迷。[1]
40年代中后期,摇摆乐逐渐势微,但它的节奏中的一些重要元素被使用于50年代出现的节奏蓝调摇滚乐。摇摆乐虽然失去辉煌的岁月,但一直到90年代,摇摆乐所余留的节奏放松感摇摆感都还常被它的忠实信徒继续奉行着。[1]

简介

摇摆乐後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乐队和演奏会音乐(如:艾灵顿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摇摆乐因适合於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又被称为「四拍子爵士乐」。
从30到40年代,大型爵士乐队风行美国。由于他们演奏的舞曲曲调动听、活泼节奏鲜明,又有很强的艺术性和挑逗性,听到这种音乐,人们不禁会随着它的节奏和韵律,扭摆着身子翩翩起舞。故人们称之为SwingSwing这个词的意思是"摇摆"。在我国称之为摇摆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