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原理

法国约翰·加尔文所著书籍
加尔文(John Calvin,1509—1564)接受了马丁·路德思想的影响,1536年3月,完成了《基督教原理》的写作。在书中,加尔文系统阐述了关于改革教义、教仪和教会的激进主张。《基督教原理》(拉丁语:Institutio Christianae Religionis)是加尔文一部开创性的系统神学著作,被认为是新教神学中最具影响力的作品之一,与英国国王亨利八世解散修道院的时间一致,并于1541年以加尔文的母语法语出版。最权威的版本于1559年以拉丁语出版,1560年以法语出版。

主要内容

《基督教原理》一书最重要的内容是系统阐述了加尔文的宗教哲学。加尔文改造了路德提出的“因信得救,不靠事功”(即“因信称义”)的理论,进一步提出了“预定论”的思想,他认为,一切都归之于上帝,即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和命令。在他看来,上帝不仅是万物的创造者,而且是万物的直接管理者。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出于上帝不可测度的旨意。而上帝的旨意不是随时、随地变化的、而是预定的。上帝凭借自己的智慧,早在太初就已决定了它所要做的事,而后又以自己的权力,执行它所预定的一切。不仅如此,上帝的预定是上帝的永恒意旨,是绝对的、永远不再变更的。既然一切都是上帝必然预定的,永久不可改变的安排,因此,人绝对不能离开上帝而有所作为。这是加尔文“预定论”的基本观点。但在另一方面,加尔文又认为,虽然“天命”不由人定,但人不应当完全依赖神,而应勤奋工作,成事在天,行事在人,有了罪过,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取得了成功,也不应夸大个人的力量,这是上帝所喜爱的。因此,不管上帝如何预定,个人的今生都要过洁白无瑕的生活,应当内心正直,做事公义,积极活动,所有这一切的目的,不在救赎,而在于现实的生活与成功。加尔文的“预定论”虽然含有机械决定论的因素,但它在当时是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的。而且,这也为其普及教育的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

作品影响

1536年出版的《基督教原理》吸收了慈温利和路德的观点,并陈述了作者的己见,提出了系统的新教神学理论,是宗教改革时期影响最大的一部著作。《基督教原理》是改革宗使用的教义体系的核心参考书,通常称为加尔文主义。加尔文的《基督教原理》最初形式不仅仅是对宗教改革教义的阐述;它证明了对许多人来说新形式的基督徒生活。这本书的前言是一封写给弗朗西斯一世的信。正如这封信所示,《基督教原理》是为了满足现时的需要而构思或至少完成的,以纠正对加尔文同伴改革者的诽谤。法国国王希望镇压国内的宗教改革,却不愿疏远德国的改革派亲王,因此试图将法国改革者的教义与再洗礼派对世俗权威的攻击混为一谈。